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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准备怀孕] 婚后女方继承的遗产,离婚时是否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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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6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女方婚后继承了一笔财产,但是婚后夫妻的感情破裂而选择离婚,两个人也因此对于共同财产的部分开始分割,这时候遗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也有争议。这笔遗产是否属于被分割的部分呢?静安婚姻律师的相关问题可以到网站了解下,我们是业内领域专业的平台,您如果有需要可以咨询,相信可以帮到您,值得您的信赖!

      这个问题需要视情况而定,《民法典》根据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相关表述,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指定继承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继承遗产后夫妻要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如果是根据法定继承得来的财产,且被继承人也没有明确指定,夫妻间也无特殊约定的,那么婚后女方继承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要求分割的。但如果是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那么不可以要求分割的。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问题的相关内容,若有其他问题,可以留言咨询,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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