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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广播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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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昌平一中/二中/三中] 我国法律也没有对户口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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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5 天前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离婚律师认为夫妻离婚后一方如果向将户口从现所在地辖区迁出,其无需经过对方的同意,我国法律也没有对户口迁入、迁出作出强制性规定,户籍制度作为一种行政管理制度,并不干涉公民的私权处分,公民的户籍迁移只需要本人或户主持相关证明文件到指定的派出所办理即可。上海遗产继承律师一直是行业的佼佼者,在业内好评如潮,备受大众所青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籍迁入流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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